5月24日深夜,正当亚冠赛场上首次“中超德比”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中国足协毫无征兆地突然发布两条重磅通知,一石激起千层浪,国内足坛瞬间炸开了锅。
首先,我们来看第一剂“猛药”——U23新政加强版:从2018赛季起,中超、中甲俱乐部在联赛、杯赛中,各队整场累计上场的U23国内(港澳台除外)球员,必须与整场比赛累计上场的外援人数相同!显然这是今年刚刚实行的U23新政加强版,旨在针对各队早早换下U23球员的投机取巧之举。
然而,局限性大且歧义明显的加强版新政也未必能杜绝功利的“极端”对策。比如,某队首发3名外援+3名U23球员+5名非U23本土球员,之后的比赛仍可用3名非U23本土球员换下所有U23球员,这样就满足了通知要求;若是3名外援+1名U23球员+7名非U23本土球员首发,比赛时也可以用U23换U23,累计达到3名。甚至,干脆上“全华班”,3名U23球员+8名非U23本土球员首发,之后用3名外援换下3名U23球员……即使换人名额提前消耗殆尽,临场没了战术调整的余地,各队也会弃卒保车地应对,让新政只能起到反效果。
如此一折腾,中超也许会迎来灭顶之灾,且不说高水平外援退避三舍、联赛精彩程度下降,就连国内球员都心灰意冷,初衷是给国内球员和年轻小将更多实战磨炼的机会,结果南辕北辙。
再来看看第二剂“猛药”,更像是饮鸩止渴——《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自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起,对处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征收引援调节费用。对于有关俱乐部通过转会引入球员的资金支出,将收取与引援支出等额的费用,该项费用全额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用于青少年球员的培养、社会足球普及和足球公益活动。
此通知根本经不起推敲,歧义颇多:前一句话针对的处罚对象是“处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后一句“有关俱乐部”,到底指处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还是所有俱乐部?另外,新政之下,潜在的转会合同造假现象也不容忽视。比如一名球员从A队转会到B队,实际转会费800万元,但双方签的合同为零转会费,而且这是唯一的合同,然后双方的母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进行交易。面对这种擦边球,足协也只能干瞪眼,却无计可施。
最关键的是,那些投资人,本来还希望加大投入、力争佳绩,但上述通知会让他们不再砸钱,甚至全身而退,赞助商望而却步。中超从起初的足球“聚宝盆”,变成人见人躲的“烂尾楼”,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足协这场突如其来的“半夜鸡叫”,惹起足坛一地鸡毛。“足球诗人”贺炜笑言:“新政之下,很多球员是不是24岁就可以退役了?”的确,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24岁球员,夹在外援与年轻队员之间,生存空间被压缩,处境尴尬——比如24岁的辽足球员张振强只能苦笑:“我见识少,大家告诉我还有哪个国家这么培养人?这是良性竞争,还是给很多能力没到的年轻人有了跟俱乐部谈判的资本?”
足协新政,的确够“新”,但丝毫没有“政”,更像是大腿一拍、大脑洞开后的儿戏想法。这既是“恐怖片”,吓坏了球员,吓跑了外援和投资商,也是“喜剧片”,在整个世界足坛都贻笑大方。
本报记者 薛 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