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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坛报A8 足协引援新政给职业赛场继续“浇冷水” 梅威瑟VS麦格雷戈敲定 林丹“东南亚魔咒”再现,印尼一轮游 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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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引援新政给职业赛场继续“浇冷水”

重点到底是打击“奢侈税”,还是限制“海外裙带关系”

国足“叙命”失败尚未走出阴影,6月14日下午中国足协的一纸新政再次给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引援市场浇上了一盆“冷水”。相比之前发布的引援意见,这一次的内容更加具体,除了与“奢侈税”有些相似的“引援调节费”外,还针对一些与国外俱乐部存在着关联的球队(比如江苏苏宁)设置了相关细则。

众口难调

“奢侈税”额度成为讨论焦点

本次新下发的通知中,“内外援租借转会调节费”成为了各个俱乐部争相讨论的话题。这项将于2017赛季的夏季转会期开始实施的措施,主要标准只有一个——俱乐部是盈利还是亏损。足协将根据2016俱乐部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里的未分配利润项,来判断俱乐部是盈利还是亏损,名单会在行业内进行公示。处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足协将收取和转会支出等额的调节费。

如果引援在标准内(外援转会费标准4500万元人民币/人次,内援转会费标准2000万元人民币/人次),调节费全额返还俱乐部用于青训专项支出,并且不得用于冲抵青训预算。如超过以上标准,则这笔费用不返还俱乐部,全部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该政策由第三方审计单位、中国足协负责监督审计。

从字面上理解,这项政策的出发点还是在鼓励俱乐部发展青训体系上,但从设置的引援标准额度上来看,如果真的按这样的限制额度引援,中超未来的外援身价水平差不多会回到2012年以前,当时还在中甲的恒大花费350万美元引入了穆里奇,基本上和足协通知中规定的额度相近。也就意味着不仅奥斯卡、浩克这样的超级大牌彻底与中超无缘,连艾哈迈多夫这些亚外的中超之路也被堵死了。

曲线引援

先买后租的小聪明行不通

除了“奢侈税”的话题,通知中还明确提到了从海外关联俱乐部引援的细节:如果费用低于原俱乐部引入该球员时的转会支出,则以该支出为基数收取调节费用。显然,借第三方俱乐部成为跳板登陆中国,已经没有余地。而这一措施的出台,其实主要针对的是国米与苏宁、力帆与格拉纳达,中甲球队北京人和和雷丁这样存在关联关系的俱乐部。

引援税政策的实施,中国足协只能监督俱乐部的财务往来,无权监督俱乐部的母公司,或者关联公司。这就意味着,双方俱乐部在球员交易时,可以实施零转会费的对策,而球员产生的实际转会费,由双方俱乐部的母公司(甚至关联公司)之间来支付。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海外足球俱乐部被打上“中国烙印”。据不完全统计,中国资本迄今已完成了对英格兰、西班牙、意大利、法国、荷兰和澳大利亚等国家10家海外俱乐部的并购,有8家实现控股,其中有3家实现全资控股。而苏宁入主国米后,在外援的引进上相比其他俱乐部多了一条“捷径”。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足协对关联俱乐部一直持严厉打击的态度,去年10月底,中国足协发布最新的《中国足协职业足球俱乐部转让规定》,进一步规范职业俱乐部转让,禁止国内职业俱乐部跨所属会员协会省市转让,并规定了杜绝俱乐部间入股的相关办法,这对中超一些俱乐部可能出现的关联关系进行了约束。而如今一直被诟病的新政,再一次将国内与国外俱乐部可能存在的关联关系堵上了漏洞。

本报记者 奚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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