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体育局印发了《浙江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各级裁判员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运动项目协会的职能,调整了规范体育竞赛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处罚等监督管理工作做出了调整。
本次《实施细则》的制定结合了我省近几年来裁判员队伍的管理实际情况和各项目裁判员发展现状,根据杭州亚运会技术保障工作的切实需要,制定了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的改革措施。《实施细则》中加强了对体育竞赛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等工作的监管更加与时俱进,积极推动我省裁判员队伍的科学化管理,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紧密围绕着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注册管理、选派工作等方面,为打造年轻化、专业化、国际化的裁判员队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据省体育局体育竞赛处裁判管理工作负责人潘朝春介绍,《实施细则》对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本次调整更具有规范性,裁判员的具体管理者由原本的体育主管部门转变为各级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主管部门主要进行监督管理,协会裁判员委员会建设充分听取竞技体育部门的建议意见。”除此之外,细化各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规范了向上级推荐培训、选派推荐工作流程,公开了参加各级裁判员晋升培训的标准。
据了解,《实施细则》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建立了信息数据库,结合省体育局数字体育的工作部署,在运用大数据技术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裁判员网络管理系统,打造基于裁判员数据、裁判员交流的体育信息平台,实现裁判员信息资源共享。潘朝春表示:“杭州亚运会即将举行,为进一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的体育强省,体现‘重要窗口’建设成果,我省将积极引入更多高水平的国际品牌赛事,那么,加强裁判员队伍的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也将成为重中之重。”
潘朝春告诉记者,11月中旬,省体育局将在嘉兴桐乡举办全省裁判员管理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管理干部的能力,包括各省级、协会、区市、教育系统等裁判员都将到场学习。“未来,裁判员的考核规定将执行更严格的制度,要求各级单项协会、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本单位注册的裁判员进行工作考核,督促不断学习与提高,以满足各级各类赛事需求。”
本报记者 戴瑞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