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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每天增加1节户外活动课

湖州《实施意见》给体育课加“码”

本报讯 近日,湖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州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十二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发展。

《实施意见》规定,湖州各地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体育与健康课1-2年级每周4课时,3-9年级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并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在此基础上,小学每天增加1节户外活动课,列入校本课程计划;湖州各地中小学每学期开设健康教育课不少于6课时,内容包括青春健康、公共卫生、安全应急与避险等。

对于该要求,是否给中小学校带来落实的难度呢?记者采访了湖州市新风实验小学体育老师姬肖纲。他表示,目前新风实验小学1-2年级已经安排每周4节体育课,3-6年级每周3课时,全市其他学校也基本达到了这个要求。此外,学校也安排了体育类社团课,包括跆拳道,啦啦操,足球,篮球,田径等项目。如果在此基础上每天增加一节户外活动课,是要引进体育专业的人才,还是选择本校的体育老师授课,是增加户外活动课需要解决的问题。

此外,在完善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湖州各区县、市属学校要加大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投入力度,配齐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场馆利用率;鼓励统筹规划建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实现共建共享;并且湖州将进一步完善制度,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

本报记者 李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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