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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坛报A1 浙江明确:3月31日前非必要不举办 我省反兴奋剂工作加码 首次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打卡!杭州又添网红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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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反兴奋剂工作加码 首次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本报讯 日前,为坚决推进反兴奋剂斗争,强化“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意识,坚决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浙江省体育局印发《浙江省体育局反兴奋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我省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各运动员管理单位公职人员实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追究。据了解,这是我省第一次就反兴奋剂工作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2020年12月,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引诱、教唆、欺骗、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今年1月,浙江省体育局党组与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联合出台《关于在省级运动队建立反兴奋剂工作“两长制”的意见(试行)》,在全国首创反兴奋剂工作“两长制”的综合治理和惩防体系。

在此背景下,浙江省再次出台《办法》,明确反兴奋剂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形和对象,再次深化了我省反兴奋剂工作的开展。

《办法》规定了包括运动员发生兴奋剂违规、对运动员使用或企图使用兴奋剂、组织使用兴奋剂、提供处于禁赛期的运动员和辅助人员政府所属或者资助的体育场馆设施进行训练以及使用兴奋剂违规人员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等十八项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形,并且明确责任追究的主管机关为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党组织。

本报记者 李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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