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体育法。记者注意到,新修订的体育法增设“反兴奋剂”“体育仲裁”和“监督管理”等内容,搭建起较为完善的体育法治基本框架,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制约体育事业发展的制度短板难题。
参与此次修法的上海政法学院体育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向会英表示,此次体育法修订坚持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既注重细化保障举措,增强可操作性, 引领新时代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又注重搭建体育法治基本框架,为未来体育事业发展留足改革创新空间。
《体育法》修订内容
反兴奋剂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强迫、欺骗、教唆、引诱体育运动参加者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不得向体育运动参加者提供或者变相提供兴奋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商务、药品监管、交通运输、海关、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兴奋剂问题实施综合治理。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反兴奋剂规范。
◎国家设立反兴奋剂机构。反兴奋剂机构及其检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检查,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反兴奋剂机构依法公开反兴奋剂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体育仲裁
◎体育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组织设立体育仲裁委员会,制定体育仲裁规则。体育仲裁委员会由体育行政部门代表、体育社会组织代表、运动员代表、教练员代表、裁判员代表以及体育、法律专家组成,其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
◎鼓励体育组织建立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公平、公正、高效地解决纠纷。
◎需要即时处理的体育赛事活动纠纷,适用体育仲裁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由体育仲裁规则规定。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赛事活动依法进行监管,对赛事活动场地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检查赛事活动组织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材料。
◎体育赛事活动因发生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具备办赛条件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及时予以中止;未中止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中止。
◎国家建立体育项目管理制度,新设体育项目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认定。体育项目目录每四年公布一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体育执法机制,为体育执法提供必要保障。体育执法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内至少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一次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工作。
修订内容解读
体现对兴奋剂“零容忍”态度
新修订的体育法专门增加“反兴奋剂”专章,明确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这体现出对兴奋剂‘零出现’‘零容忍’态度。”向会英认为,明确规定建立国家反兴奋剂制度和机制,体现出强力打击反兴奋剂的决心和实际行动,形成相应的治理体系。规定了相关国家行政机关职责,规定了反兴奋剂检查制度,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体现出反兴奋剂机构执法和履职的独立性以及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我省历来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去年1月,省体育局党组与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联合出台《关于在省级运动队建立反兴奋剂工作“两长制”的意见(试行)》,在全国率先在省级运动队任命反兴奋剂工作队队长和督导长,得到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的充分肯定。今年4月,省体育局党组、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联合在杭州召开全省反兴奋剂工作会议暨“两长制”推进会,省反兴奋剂中心和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签署反兴奋剂工作合作协议,双方在反兴奋剂情报共享、宣传教育和检查执法等多方面加强联动合作。
省体育局竞赛处副处长郑丹丹告诉记者,在严厉重拳打击兴奋剂违法违规的同时,浙江也一直高度重视宣传教育,“相信此次《体育法》的修订,能让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入到每一个人,尤其对年轻运动员来说将产生深远的影响。”郑丹丹介绍,我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反兴奋剂准入教育工作已完成,17000余名参赛运动员及辅助人员全部通过。在接下来开展的反兴奋剂宣传教育中,新体育法也将成为大家学习的重点内容之一。
确保体育仲裁规定落地
新修订的体育法新增“体育仲裁”专章,对体育仲裁的范围、体育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体育仲裁庭、内部救济、申请期限、裁决效力、裁决的撤销、裁决的执行以及仲裁特别程序等问题进行了纲领性和原则性规定。
向会英认为,体育法作为体育法律规范体系的“龙头”,在此次修改中新增“体育仲裁”章节,就是为改变长期以来体育仲裁规定一直未能落地的现状,以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体育仲裁制度。例如,其中明确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组织设立体育仲裁委员会,制定体育仲裁规则。这一规定内容不仅符合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同时由于高效的行政职能,有利于体育仲裁机构的迅速组建以及仲裁制度的迅速落地实施。
事实上,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空白,在体育从业者眼中,一直是个亟待解决问题。此前,一旦遇到与外籍运动员或教练员的纠纷,无法在我国的制度框架内解决,只能上诉至国际上的体育仲裁庭。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赵学平表示,该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在体育领域中强化法律和规则意识,开辟新的权利救济渠道,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更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国内纠纷国际化问题的出现。
压实体育行政监管职责
随着体育经营活动日益增多,体育市场蓬勃发展,近年来我国各类体育市场乱象也时有出现。“监督管理”一章,是对竞技体育、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反兴奋剂、体育产业等章节所规定各类体育活动进行体育行政监督管理的全面性和总领性规定。
向会英表示,新增的“监督管理”专章,通过明确体育行政等部门的责任,建立体育行政执法机制,强化各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关系,对于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规范体育市场、体育赛事活动等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的甘肃白银马拉松事件对体育赛事活动的主办者、管理者、参与者敲响了安全警钟。”向会英指出,新修订的体育法也加强了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赛事活动的监管,设置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的熔断机制,细化体育赛事有关责任方的安全监管义务以及执法方面的相关规定。
浙江每年在举办各项体育赛事场次、规模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不断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督管理,去年5月,省体育局曾下发《关于全面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安全第一、生命第一、健康第一,要求管理上更严、举措上更实。今年1月和4月发布了《山地越野跑办赛规范》《马拉松非职业选手参赛运动风险防控规范》,对浙江提高科学办赛水平有着积极作用。省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省也将通过出台一系列规范,对赛事进行全面分析与应对。
实习生 李晨冉 本报记者 徐萃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