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办法》填补了乡村旅游产业监管空白,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共6章49条,其中明确鼓励发展乡村健身休闲、山地户外运动、乡村冰雪运动等,促进体育、健身与乡村旅游产业的融合。同时,针对消费者和基层反映强烈的乡村旅游新业态安全问题,露营营地、玻璃栈道、热气球等旅游项目,也明确了经营要求、细化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中提到了乡村旅游经营者从事热气球(不含系留式气球)、水上滑板、滑翔伞、射箭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经营规范制定相应的运行安全方案,明确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暂停营业的情形等内容。乡村旅游经营者从事露营营地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经营规范制定相应的运行安全方案,并配备污水处理、公共厕所等必要设施。
此外,《办法》还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部门应当加强对热气球(不含系留式气球)、水上滑板、滑翔伞、射箭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据悉,2017年,省体育局启动省级运动休闲乡镇认定工作。6年来,先后培育省级运动休闲乡镇30个,正式认定6个。这些运动休闲乡镇以运动为载体,通过“体育+”融合发展模式,有效促进当地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省体育局经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解决了目前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痛点,有利于体育旅游的良性发展。接下来,我省将继续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支持运动休闲乡镇统筹产业规划,促进跨界融合,激发内生活力,在运动振兴乡村的“浙江实践”中贡献更多体育力量。
本报记者 易龙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