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3月31日审议通过《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嘉兴市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一部基础性地方性法规,在全省同级城市率先制定全民健身条例。
进入新时代以来,全民健身成为中国体育战略布局的重要基础和有力抓手。党的二十大又进一步为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嘉兴市构建高质量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长三角体育现代化先行市建设和打造体育助力共同富裕的“嘉兴示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嘉兴市聚焦“社区运动家”标志性成果,全域一体、上下贯通,以“邻里运动”为突破口,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推进智慧体育社区(村)新场景跌代跃升,全市覆盖率达37%。切实打通居民在社区直享优质健身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可达、可得、可感。
市人大常委会定于4月下旬召开《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关于如何规范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融合、服务和保障等方面工作,以及民众又将享受哪些体育“红利”,我们将持续关注。 (通讯员 陈鸿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