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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坛报A3 大丰体育:抢座杭州亚运会“一把交椅” 群鹤齐立 短讯 鼓励社会力量办体育,推动学校场地设施“应开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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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首部体育法规本月起实施

鼓励社会力量办体育,推动学校场地设施“应开尽开”

在亚运到来之际,温州群众健身热情高涨,《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顺势而出,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温州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有了地方性法规的保障。

记者了解到,该《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基本内容及其支持、保障机制,并建立基层体育委员制度、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评估机制等,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体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作为‘促进’条例,如何通过法规制定为全民健身活动在硬件方面创造条件是《条例》重点所在。”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胜海介绍,《条例》创制性规定编制全民健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并规定通过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和空间复合利用等多种方式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温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体育、财政部门,修订完善新一轮政策措施,以更大力度推动校园体育设施“应开尽开”。

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工作成效经验是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条例》将“社会力量参与”专门设为一章,不仅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基本内容及其支持、保障机制,还对这项改革成果进行总结。其中,要求推广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合办的方式建设百姓健身房,支持经营性健身机构加入百姓健身房服务网络。

如何做好《条例》“后半篇文章”?温州市体育局局长张志宏表示,接下来将以“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体系”为目标,做好基层健身设施完善、群众体育赛事举办、“百姓运动码”应用推广等工作,进一步促进体、教、卫融合发展。同时以亚运会为契机,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宣传,形成全民关注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

通讯员 蔡佳佳 本报记者 徐萃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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