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公共体育设施资源共享的问题成为体育圈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在洛阳发生的“广场舞大妈大爷PK篮球小伙”的风波,让全民健身场所的边界归属成为多方辩论的焦点。不过,关于公共体育场地的分配,不仅仅有反面例子,也有充满“正能量”的事情。
上周末,发生在杭州西湖区双浦镇的一幕告诉我们,这两种运动、两拨人群,不但可以和平共处,更可以相互支持。作为啦啦队的阿姨们在小伙篮球比赛的间隙,上演热力四射的啦啦操——小伙比赛,大妈伴舞,这么和谐的画风,让一度水火不容的两拨人群“化干戈为玉帛”。
虽然,不能奢求所有场地都依样画葫芦采取这样的方式,但对于公共体育资源共享,这也提供了一种思路。理论上来说,篮球场当然应该打篮球,但是面对很多实际情况,“讲道理”不如“求变通”。与其争个是非对错,不如和谐共处,毕竟现阶段,公共体育资源还远远未达到满足更广泛群众健身的需求。
一方面,广场舞的确是中老年人群最主要的健身项目,小区里、马路旁可能会涉及到扰民等问题,而专门为广场舞设置的场地几乎没有,所以占有篮球场、羽毛球场的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在各项规定里面,找不到一条明确表示“篮球场不能跳广场舞”的规定,也就是说,广场舞大军真的抢占了别的球场,你只能劝说,不能强制驱离。况且,上了年纪的大叔大妈,有谁好意思来硬的?
既然太平洋容得下两个大国,那么篮球场也应该容得下两拨人,大家都是热爱运动的人,都是全民健身热潮的积极参与者,一片场地,全天候开放,为什么不可以商量着分配使用呢?从时间上来说,可以白天归你,晚上归我,从空间上来说,小伙子打个半场足够了,留半个给大妈大叔们,何乐而不为?
多一些杭州双浦镇“篮球配广场舞”的佳话,少一些“洛阳争地”的尴尬,全民健身资源共享,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当然,继续抓紧建设更多的公共体育设施和场地,才是治本之道,那时候,场地多如牛毛,篮球、广场舞绝对可以井水不犯河水,“争场地”也就成了伪命题。
(薛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