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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坛报A6 卖票要讲良心,强买强卖谁敢看? 代言需谨慎,别“伤”了大众的心 少些质疑,VAR值得更多信任 确保零风险,网坛复赛需多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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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需谨慎,别“伤”了大众的心

近日,由刘国梁、汪涵代言的理财产品“爱钱进”出现兑付困难,众多投资者在该产品上的资金无法正常提现,引起争议。两位代言人先后在网上向网友道歉,刘国梁表示,感到“十分焦虑也很痛心”,并表示自己会和律师团队及工作室密切关注并跟进此事,尽最大限度地与平台、政府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积极沟通,和大家一起合法、合规地积极推动事态向好的方向发展。

体育明星代言“翻车”,已不是一次两次,比较严重的是2008年的“奶粉门”事件,当时有包括丁俊晖、王楠等多位当红体育明星代言相关品牌,事件曝出后他们第一时间表态。笔者翻阅了相关资料,我国《广告法》对虚假广告作出了规定,但始终没有提到名人做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产品一旦出了问题,体育明星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是不多的。

我们得承认,运动员的事业发展,和他的商业价值是不冲突的,请运动员代言能打造更响亮的知名度。但在代言的过程中,运动员也是普通人,总有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在“跨界”代言的领域其情商、智识未必高人一等。所以对于体育明星来说,“天价”的代言费不是亮相的唯一理由,在获取丰厚报酬的同时,也应该多用点心,好好考量一下产品的风险性。

另外,大家为什么会来买体育明星代言的产品?大多是觉得“靠得住,东西质量好”,要是产品出了问题,流失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体育明星的品牌形象,以及公众对于体育明星的信任度。

更进一步说,体育明星无论是参加营销活动、接受商业代言,还是参与公共讨论,都更需谨慎。从制度层面说,现在尤需从保护这些国宝级运动员的角度出发,出台相关政策规范代言行为,不让过多的营销和商业纠纷影响运动员的职业生涯。

(汤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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