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学校体育是一架天平,两边的盘里一边放着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人才结构需要,一边放着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利益,两边重量差不多,那么相安无事;但如果两盘的质量有了较大的偏差,就可能导致两盘的距离太远,一边的人听不到另一边的人在说什么,甚至分崩离析,这时候放入代表着标准的砝码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砝码算是公平公正的化身,每个砝码的度量衡制作都经过精心的打磨和计算。“教育督导”的加入也是为了更好地承上启下,做好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等工作。
我国关于教育督导的学术研究90年代就有,现在的坚持依然符合“一张蓝图绘到底”的说法。在《办法》中,督导的落实采用的是从下至上,层层递进的思路。依照新标准,督导评估工作将会以“县级为主、市级指导、省级统筹、国家抽查”为主,评估体系也基本涵盖了各方面,并有了相应的量化考核指标。
学校体育督导有了,那给督导的舞台和权利也要有。登台亮相也是一种威慑力和宣传,让大家知道约束条件和寻求帮助途径的存在,舞台须是相对独立的,能让督导在一方发挥己任,又不与其他部门的运作相互交叉或者重叠,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杜绝相互推诿的情况出现。而实行监督指导的权利更是督导能够发挥作用的利器,对于县区内一些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能够及时制止,并作出一定程度的惩戒措施,以保障学生的利益。
这不仅对各地市的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提出了高要求,也为学校体育督导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保证督导工作的公正性也需要更为细化和高效的法规支撑。与《办法》同时发布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就是一个较为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其中包括5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34个三级指标。这可能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可以借助网络信息公开、定期评价、复核、实地回访等途径来约束和测评学校体育督导,让国家的政法规政策发挥更大的引领作用,让学生成为最大的受益人。 (华雨晨)




